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交审议。在这份针对我国未来构想的蓝图和计划书中,与生态环境息息相关的内容并不鲜见。
《规划纲要》指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
《规划纲要》指出,要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那么,何为“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对我国未来会带来哪些变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不是只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贯彻的要求;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扬长补短,走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我国经济增长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不能简单以GDP增速论英雄,更不能为了经济增长不顾质量效益和生态环境方面的后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在解读《规划纲要》时指出。
“绿色底色”:生态文明实现新进步
纵观《规划纲要》中,生态文明实现新进步成为6大目标之一。此外,“绿色”一词也频频“现身”,如绿色发展、绿色经济、绿色转型等。可见在《规划纲要》构想的蓝图中,美丽中国拥有亮丽的“绿色底色”。
同时,要打造“智慧的绿色”。着力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眼于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7%。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前瞻谋划未来产业。
“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这为我们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国人大代表白加扎西表示。
《规划纲要》中也多次从不同的层次和领域强调以人民为中心,改善人民生活。“让人民生活更美好”“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人民至上”“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等表述,无不体现着这一原则和决心。
为此,《规划纲要》中提出了一系列指标要求。例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基本消除劣V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强化多污染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了生态环境治理的一系列要求,包括要继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联防联控,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北方清洁取暖率达到70%,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和黑臭水体,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园区工业废水处置能力等等。
在农村,要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
在城市,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统筹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建设。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全国政协委员郑秉文表示。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