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从省消防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传来消息,为基本解决我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我省围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开展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风险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省政府成立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整治工作专班,24个相关部门参与具体工作,针对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后,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未经消防备案或备案抽查不合格未停止使用的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构)筑物。
其中不包括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的临时性建筑。
第一阶段,各级政府统一部署,以社区(村)为基本单元,组织基层力量清查,厘清底数和问题原因,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或可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分类排查。 第二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本行业系统落实整改责任,涉及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移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切实推动隐患整改。 第三阶段,各市政府汇总梳理各市整改工作经验,分析困难和问题成因,因地制宜及时出台相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