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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亿元投资成难产因素之一国务院新版投资目录逾期未发布

出处:宝钢新闻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04 15:52:04

        据新华社信息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称《投资目录》)未能如期在6月底前发布修订版。这份关系部委审批权力,决定企业和政府在66类项目投资前审批程序的文件,在2004年发布后就再未修订。据悉,该文件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后发布。
        该目录规定了企业(包括一定规模以上外商)对煤炭、电力、钢铁、石化等资源性行业,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交等交通项目,民用高新科技和旅游等社会事业的投资审批程序。政府性资金投资的这66类项目也在参照此文件管理审批。国家发改委下属研究机构的专家表示,金融危机后的4万亿元投资增量过快,部委间意见不统一,宏观经济管理重点在稳增长,这些因素使得修订版本未能如期公开实施。
                                                            待国务院同意
        这项工作是我国新一届政府拟定的首批改革事项之一,目前其进度仍比较乐观。修订该目录,实际上是调整政府部门对投资的核准权。从已公布的调整事项看,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权在逐步向地方发改委和其他职能部委转移。今年5月15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事项的决定》显示,其取消了13类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事项,下放了12类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共有25项涉及《投资目录》(2004年版)。
        已经调整的审批权,将见于新修订的《投资目录》中。“有些项目是从目录中剔除掉,有些项目是下放到省一级的政府部门,政府说还要继续下放,可能新出台的目录还会有新的变化,两年后还要出一个新的目录。”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原所长张汉亚认为,今年即将发布的修订目录除涉及取消或下放的25项外,可能还会有新的变化。
        张汉亚分析,《投资目录》修订版公布需要走一定的程序,就像当年设定目录的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虽然是发改委起草的,但是要发给各部委协调后,由国务院决定发布实施。
        此外,张汉亚还称,《投资目录》是指导全社会投资的重要文件,新修订的版本意味着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将发生变化,中央政府调控范围与地方政府调控范围也会相应更改。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消息称,其已经开始着手改变报批项目流程。涉及权限下放的领域,今年5月15日之前,国家发改委已经受理的项目申请报告,开始分类转给地方发改委或退回处理。
                                                                难产的多因素
        2004年7月25日,经过多年酝酿、几易其稿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正式发布,《投资目录》作为《决定》附件同时发布。其对包括农林水利、能源、交通、电信产业、社会事业、外商投资等十三个领域的项目,按不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现行的《目录》从2004年发布后就提出要改,当时约定每两年就要调整一次,但到现在一次也没变。2009年也说要公布新《目录》,后来也没公布。”张汉亚对媒体表示。
        对于2009年已公开将出台的修订《投资目录》最终难产,张汉亚分析,跟当时经济形势以及各部委之间意见不同有关。但是,此后掌握较多核准权的发改委也因此受到争议。
        分析人士认为,“4万亿投资”只是因素之一。在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整个宏观政策是保增长,很难把精力放在出台完善目录上。遇到金融危机这样的突发事件,政府更多的精力放到了稳增长、扩大就业、保障民生等工作上。
        “地方政府在环保、规划、土地、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执法监管方面还得加强,如果这方面的力度没有加强的话,贸然地放,出现的结果就是不利于结构调整,很粗放的局面就很难改变。”分析人士说,2009年新《目录》的难产也是权衡了当时地方的监管能力。
        也有参与新版本目录修订的人士担忧,缩减审批有弱化国家宏观调控的趋向:“各省的环保、土地等监管很难做到像中央政府那样站在全国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肯定是弱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