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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化解产能过剩 部分“黑产能”转正或将成为事实

出处:宝钢新闻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22 11:21:46

        据新华社信息  10月15日,由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起草、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再次将新一轮产能调控推向风口浪尖。在分析师看来,出现产能过剩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主导的盲目投资,所以要将过剩产能化解落到实处,突破口在于解决地方政府与中央之间的利益博弈,摆脱地方一味追求GDP的发展模式。
                                            首提从“抑制”转向“化解”
        虽未病入膏肓,却已冰冻三尺。国务院在《意见》中指出,2012年年底,中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而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行业仍有一批在建、拟建项目,产能过剩呈加剧之势。
        相比此前的4月和7月分别出台的过剩产能整治政策,此次《意见》提出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路径。对产能过剩行业确定了明确的政治目标。总体看,国务院要求在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通过提高财政奖励标准,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等措施,鼓励地方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2015年底前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
        业内人士认为,从各个行业的总产能上看,被淘汰的落后产能占比“杯水车薪”,要完成上述目标不是难事。
        “这次称为‘化解’,而不是以往的‘抑制’或‘遏制’或‘清理’,就可以看出国家对产能过剩的整治思路正在发生变化。”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也可以理解为此番“化解”背后,是一大批“黑户产能”将在地方政府帮助下获得合法身份。该人士表示,此前的国家政策主要是依靠限制市场准入进行行政审批,而本次明确以市场主导机制为主,着重发挥企业在产能清理中的作用等。
                                                           还权于市场调控
        产能过剩调控政策年内三度加码,显现决策层对于整治资源低效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迫切态度。而在行政命令之外,也能看到政府力图利用价格机制,还权于市场调控的思路。近期多个期货品种部署加快即是例证。
        “以铁矿石期货为例,从源头上看,铁矿石价格受制于国际巨头,其价格走势也一度脱离钢材的下游需求和基本面,进而出现了钢铁价格不取决于下游需求,反而由原材料即铁矿石价格涨跌而决定,最终导致中国钢铁工业亏损累累的窘迫局面。”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相关领导指出,期货市场是欧美经济体调控产能的主要工具之一,发改委等层面此番放行铁矿石期货背后,也暗示国家对于本轮产能调控志在必得。“政府眼下的压力不再是GDP多少,转而变为贯彻中央决策的执行力和环境整治。这个大方向基本确定了。”该人士表示。过去政策管制太多,导致需求不振的同时,原料价格却一路飙涨,进而导致钢厂等加工环节变成了被压榨的对象和亏损大户。
        在经历了一轮行政审批权下放之后,动辄数十亿元乃至上百亿元的钢铁、电解铝行业投资,由过去采取中央部委审批制转由省级地方政府把关,向上报备。换言之,地方政府弄虚作假的违纪成本将显著增加,由市场博弈而产生的终端价格势必会反作用于上游环节,进而理顺过剩产能行业的定价机制和管理机制。
        记者获知,氧化铝、纯碱、电力等与过剩产能休戚相关的上游原料的期货品种,亦已进入研发范围,不排除快速推出,以助力过剩产能结构调整。“本次政策中强调了对地方政府的约束,比起以往有所加强。”分析师表示,“化解”产能过剩最根本的仍是要推动市场的调控倒逼作用,政府则应减少直接干预,加强监管。记者从工信部了解到,本次《意见》仍只是一个大体的实施纲领,后期还将出台更为具体的土地、金融、财税、价格等细化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