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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明确 实施土地综合开发支持铁路建设

出处:宝钢新闻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5 16:31:51

        据新华社信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对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政策作出明确规定,支持铁路建设。分析人士认为,尽管该项文件的推进,尚需更多细化政策,但对于房地产等行业而言,无疑开启了一个新商机。
        《意见》指出,实施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是加快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铁路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力抓手。《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统筹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相关规划,合理确定土地综合开发的边界和规模,通过综合开发用地供应与铁路建设联动等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实施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有力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支持盘活存量铁路用地与综合开发新老站场用地相结合。
        在支持盘活现有铁路用地方面,要求地方政府增强铁路站场和周边地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指导站场改建及周边地区土地综合开发,给予既有铁路站场综合开发用地政策支持。铁路运输企业依法取得的划拨用地,因转让或改变用途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依法采取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了综合开发用地指标支持政策。规定铁路建设项目配套安排的土地综合开发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经省级人民政府严格审核后,暂由国土资源部予以计划单列。
        去年8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提出“地方政府要支持铁路企业进行车站及线路用地一体规划,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并部署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负责制定政策细则。此后,广东、福建、江西、安徽、四川等多省均明确提出要通过铁路沿线土地开发来弥补铁路建设资金不足。
        业内人士认为,在地方先行尝试的前提下,未来还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制定细化政策,从而加强该项措施的可行性。其中,国土资源部需要有更明确的土地利用政策出台。
        业内人士表示,一旦放开轨道沿线综合开发许可,将诞生巨大商机。香港地铁的模式便十分成功,该模式将轨道交通和沿线土地开发挂钩,轨道交通修建带来土地增值效应外溢,外溢的增值容许铁路公司收回一部分,就形成良性循环,既推进了轨道交通导向的城镇建设,又保证了企业的效益指标。
        早在今年2月份,公开对外招标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土地评估和土地授权经营资产处置项目评估机构选聘正式开标,标志着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始启动土地开发。除铁总外,绿地集团在7月底也宣布与申通地铁、上海建工等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牵头成立“绿地地铁投资发展公司”的联合体,开始在中国多个城市开展地铁投资开发业务。此外,广深铁路、大秦铁路均拥有庞大的土地面积,并存在巨大的改造和升值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