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行业动态新闻中心
行业动态

广东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珠三角将不再建高污染项目

出处:宝钢新闻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3 09:11:12

        据信息资源网  日前,《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将在珠江三角洲区域内严控高污染、高能耗建设项目。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珠江三角洲区域内,不得新建、扩建炼化、炼钢炼铁、焦炭、有色冶炼、化学制浆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并严格控制印染、电镀(含配套电镀)、制浆造纸、鞣革、铅酸蓄电池、陶瓷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建设,不得新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不仅是珠三角地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有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或改用清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