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资委划定公司制改制时间表,并积极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要在2017年底完成公司制改制。与此同时,各地方国企也将积极推进所属全民所有制的改制工作,力争今明两年完成这项工作。
自2015年9月13日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炉以来,新一轮国企改革步伐日益加大、改革力度加速推进、改革领域逐步扩大。回顾这一年可以发现,无论是政策面的鼎力相助,还是地方国资系统的深化改革均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与此同时,央企间重组整合也拉开大幕。
17个配套文件已相继下发
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自顶层设计方案“1”即《指导意见》出台以来,“N”系列已累计出台了17个与之配套的分项改革实施方案。其中,几个重磅类配套文件已接连面世,如《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的国企改革与上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有很大的不同,上一轮国企改革总体上能够在不损害各方利益的前提下,为国有企业和相关利益方带来改善;而现阶段的国企改革已经到了必须要触碰到部分人的利益才能提升整体利益改善的时期,所以,这个时候遇到的问题和阻力也就越大。
在刘兴国看来,当前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遭遇的困难较大,必须要借助深化改革来解决当前的困难与挑战,使其能够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生存发展。而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出台可以说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明确了方向,甚至细化了部分配套举措。这对于国有企业改革来说会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存在改革举措落地不如预期的事实。刘兴国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即有政府方面的原因,也有市场方面的原因。但总体上看,截至目前,改革取得的实效还是有目共睹的。
地方改革“范本”效应凸显
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面推动少不了地方政府的全力相助。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已有25个省出台了国企改革方案,近40个地级市发布了2016年的国企改革工作计划,资产证券化、重组调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清理“僵尸”企业等均成为各地的工作要点。
地方国企改革已经进入全面加速期。上海、广东、山东、江西等多省市近期纷纷制定相关细化方案和试点计划,加速国企改革步伐,其中,在分类监管基础上,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股份制改革和整体上市将成为下一步改革重点。
以江西省公布的国企改革方案为例,其中明确五年基本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加快推进国企特别是竞争性领域企业改制上市,5年左右时间省属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60%。
上海市作为全国地方国企改革的排头兵,在创新方面,上海国企改革更是将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重要着力点。
江西省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成绩较为亮眼;山东省在国企改革首批选择的58户试点企业,目前已有22户企业制订了混改方案。此外,还设立了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一期将形成200亿元规模,助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另外,广东省与重庆市的改革成绩同样喜人。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1+N”政策体系基本成型,国企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根据自身的需要开展了符合本地特色的改革工作,并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而在各地区的改革工作中,这5个省市的改革具有一定的“范本”作用,后续有望为其他省份的国企改革提供借鉴。
央企重组整合加减法并用
自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以来,央企间的重组整合也全面开启。截至目前,国资委直接监管中央企业数量已减至104家。
“改革是推动发展的有利因素。”在胡迟看来,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过程中,央企重组整合持续加快既是完成此前对于央企数量减至百家任务的一个延续,也是新时期叠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在央企重组的过程中,有利于完成企业去产能、去杠杆等要求,同样有利于实现自身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央企重组整合案例中,除了惯有的央企整合做“减法”外,新组建的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在央企间的重组整合中罕见地做了一次“加法”。
胡迟认为,央企重组整合过程中做加法,也是出于调结构的需要。但无论是做加法还是做减法,均有利于国有资产进一步实现优化配置。
整体上市是改革重要方向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记者表示,国有企业改革面临两个问题:国有企业的治理问题,即做实董事会制度的迫切性;还有就是体制机制问题,即制度细节方面的厘清。下一步特别要关注的是,央企一级公司如何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制,一些具备条件的国有上市公司如何通过股权、现金、融资等方式实施跨区域的并购重组。
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推进股份制改革和整体上市为主导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无疑是本轮国企改革的重头戏。国务院曾下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对于国有企业整体上市给予了高度重视,强调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仍处在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阶段,由于外需不足,内需预期不稳定,企业增长模式和经营方式还比较粗放等多重原因,不少地方监管企业经济效益出现明显下滑的现象。
一位央企人士表示,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从国有企业集团层面来看,混改难度较大,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应放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企的分、子公司,通过合理确定国有股比重、完善公司治理,理顺政企关系,遏制贪腐案件,提高市场化水平,优化管理体制机制,从而发挥非公资本的作用,推进整体上市。
“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是国企股份制改革的重要方向,有利于解决国企体制机制弊端。”李锦表示,截至2014年底,央企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的共有35家,通过整体上市可以优化股权结构,解决“一股独大”问题,有利于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创造条件,有利于为保护中小投资人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供制度性保障,有利于国有资本流动做强做优做大,有利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他还表示,目前国企改革仍存在很多问题,包括市场主体地位还没有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完善,经营效益不高,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很多,监管体制有待完善等。
此外,多位专家表示,在国企改革提速的同时,如何守住“底线”成为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本轮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灰色地带”加强监管,保证国企改革顺利进行,是实现本轮国企改革目标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