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晋南新闻新闻中心
晋南新闻

公司备件交旧领新有了新规定

出处:山西立恒集团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24 16:25:34

       本网讯(记者 江艳丽)为综合利用废旧物资,防止物资浪费及流失,近日,公司出台物资交旧领新制度,并制定奖罚措施,鼓励各单位、部门积极参与。

    公司规定,各分厂在领用易损件及易耗件(铁、钢材质)等新备件时,需将废旧备件交公司库房,如,齿轮、减速机、铁锹等,交一领一。若不能如数交回,公司按新备件价格给予考核。对于分厂交回的报废备件,公司按废钢市值给予20%的奖励。各分厂领用轴承、电磁阀、机电备件、仪表、电缆、开关、接触器、主令、凸轮、空开、刀闸、继电器等设备备件;领用割枪、割嘴、焊把、铜瓦、铜套、喷嘴、测温枪头、氧枪喷头、热电偶等有色金属备件:领用合金导板、合金刀头等工艺备件,必须在领用时或换用后5日内交回废旧件,交一领一。如全部交回,公司按废旧价值给予10%的奖励。不能按期交回的,公司按新备件价格对领用单位进行考核

    公司规定,分厂在领用辊环时,要交一领一,因其工艺的特殊性会出现裂辊、炸辊,其中,裂辊要按数量回收90%,炸辊按重量回收50%,凡高出回收率的给予10%奖励,低于回收率的按新辊环数量给予考核。因辊环末情况特殊,公司按分厂交回的重量给予市值10%奖励。

    公司要求,各分厂领用新备件时必须交旧,因故不能及时交回的旧件,领用人可先开具欠旧条,定期交回。凡属于大中修设备,更新改造范围内新增物资,无旧件交回的,必须在出库单上注明,并由分厂厂长及监查处和技术处签字确认。因设备环境因素影响,确实没有旧件的,领用单位可以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分厂厂长、监查处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