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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邯郸、邢台...河北多地启动应急响应,钢铁业这样限产!

出处:中国钢铁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1 14:49:31

       近日,河北省唐山、邯郸、邢台等地陆续印发文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并对钢铁、焦化等行业实施限停产措施。《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小编整理如下——

       唐山

       唐山市政府19日印发通知称,唐山市20日至25日风力较弱,湿度增大,整体扩散条件逐步转差,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按照河北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天气过程应对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68)要求,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194208时至2524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钢铁行业中,绩效评价为A类且厂址位于城市建成区外(包括县区)的停4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位于城市建成区内(包括县区)的停5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B类的,停6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C类的,停7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D类的,停烧结机装备。所有钢铁企业停50%以上的竖炉和石灰窑装备。禁止将已经拆除、淘汰和长期停产的生产装备作为减排停产的基数。各企业于41918时前将预警期间生产计划报属地政府和市环保指挥中心备案,备案后严禁擅自调整。

       邯郸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9日印发通知称,决定自20194208时至25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通知称,涉气企业严格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政字〔201888号)非采暖季减排清单执行差别化减排措施。同时,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按照《邯郸市2019年重点行业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差别化管控方案》(邯气领办〔201996号)实行差异化管控。且钢铁企业烧结机产能及台数、竖炉和白灰窑工序停产比例均达到50%以上(单台烧结机停产)。

       邢台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日印发通知称,决定自20194208时至25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钢铁、焦化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产品机动车运输限制在50%以内。

       预警期间,钢铁企业烧结机产能及台数、竖炉和白灰窑工序停产比例均达到50%以上(单台烧结机停产),水泥、制砖、岩棉等建材行业(玻璃行业除外)、铸造行业熔铸工序、所有行业喷涂工段(自动化汽车生产线除外)实施停产措施;焦化行业按照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延长结焦时间,大宗物料运输的重型柴油车最大限度停运。

       其中,据邢台市2018-2019年应急减排项目清单,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须掏空450m3及以下高炉,保留1050m3高炉;焦化工序停产一座焦炉,烧结“开一停一”,实施错峰运输。河北吉泰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每天生产由30炉降至15炉,产量由1950/日降至975/吨。错峰运输,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产品机动车运输限制50%

       此外,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421日至25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济南、淄博、枣庄、济宁、泰安、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等山东省10个地市发布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预警期间,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和有关要求执行相应的应急减排和污染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