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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重温-收藏!关于安全生产法

出处:中国应急管理 作者:中国应急管理 发布时间:2022-12-01 18:09:06
摘要: 请重温-收藏!关于安全生产法

 

 

在工作中

你是否遇到权益受侵害而投诉无门?

安全生产工作中

你是否苦恼需要掌握哪些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法》,就是你的有力武器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

2017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

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今年12月的第一周

是第六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20219月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

让我们再次温习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 划重点 ”

现行的《安全生产法》

2002年制定的

2009年和2014年进行过两次修改

2021年是第三次修改

 

这次《安全生产法》修改了42

大约占原来条款的1/3

此次修法有以下几点

比较突出

 

    亮点一:“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亮点二: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要求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部门强化监管、齐抓共管、联合惩戒。

    亮点三: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亮点四:加大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和违法处罚力度,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罚款金额大幅提高。

    亮点五: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要求关注员工的身体、心理状态。

    亮点六:对矿山项目建设外包、危险作业等做了针对性修改,要求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转让施工资质。

    亮点七:增加了违法行为处罚范围,“隐患入刑”。

    亮点八: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最高罚1亿,增加按日计罚,实施联合惩戒。

    亮点九:高危行业的强制保险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亮点十: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公益诉讼制度和事故整改评估制度,增加了公益诉讼方式,并对各类事故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