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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之声 | 张志祥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金融对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

出处:冶金 工业规划研究院 作者: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4-03-08 17:57:06

 

 

    钢铁工业是重要的基础工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基础。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在今年2月份的署名文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中指出,钢铁等传统产业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底,关系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是我国保持全球第一制造业大国地位的基本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度重视钢铁工业发展,不同历史阶段,赋予钢铁行业不同的历史使命,对钢铁工业发展也坚定不移地提供支持。我国钢铁工业在规模、品种、质量方面均已走在世界前列。

    目前,新技术革命的兴起正引发新一轮的全球产业链重构。中国制造业要在这一次调整中保持竞争力和生命力,必然需要作为制造业的“粮食”的钢铁工业,加快转型升级,走高质量发展道路。这就要求我们打出一套“组合拳”,在进一步迈向高端化的同时,要兼顾绿色、低碳转型,要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赋能,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速形成钢铁工业新质生产力,提升我国钢铁工业国际竞争力,引领全球钢铁工业发展。

    钢铁工业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型的过程中,将与相关产业深入融合发展,催生出巨大的转型蓝海,创造巨大发展机遇。同时,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根据世界经济论坛相关报告,“从2020年到2060年,钢铁行业在炼钢工艺优化领域面临的资金缺口约为3万亿元-4万亿元”。因此,进一步加大金融对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成为支撑钢铁强国、制造强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当前金融支持钢铁行业的现状和问题

    金融支持钢铁企业低碳转型限制较多

    钢铁行业一直被定位为“两高一低”行业,但“两高一低”的概念比较模糊,标准不清晰。银行信贷投放普遍受行业限额管控。绿贷项目也不例外。国有大行在支持民营钢铁企业低碳转型方面积极性较弱,支持力度不足,部分股份制银行积极性较强,但从行业现有绿贷项目融资情况看,绿色信贷投放总量有限。银行对固定资产融资项目有明确的经济效益和还款来源要求,但大部分钢铁环保类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或者不足以覆盖项目投资,与传统项目评审要求不符。

 

    数字金融在钢铁行业落地仍需进一步加深,供应链金融支持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在推进数字金融过程中,传统的抵质押授信模式仍然根植于金融机构的风控审核理念中,对民营企业更甚,造成以信用授信方式给民营企业的授信额度低、成本高。虽然国家近两年大力推进数字金融,企业生产经营沉淀了大量数据,但金融机构囿于传统的审批逻辑,并未真正围绕企业数据建立风控模型,造成难以对客户精准画像,物流、销售等环节数字金融推进缓慢。同时,大部分供应链金融产品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基于对风险防控的考虑,单户融资额度受限,往往与企业实际业务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科技金融认定标准比较模糊,专利等无形资产贷款难度较大

    大部分金融机构仅将芯片、生物医学、航空航天等行业作为科技金融支持对象,忽略了钢铁行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科技创新活动,对钢铁行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支持力度不够。同时,科技创新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研发费用,其中,只有仪器设备等可以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缺乏价值评估依据,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认可,无法进行抵押贷款。

 

    对于部分国家认可的绿色项目,金融机构支持力度有限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国家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与金融机构协同支持钢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如,为积极引导金融资金投入,加强金融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准支撑,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但是,企业项目入库后,金融机构在推动入库项目融资方面进展缓慢,未能与国家有关部门真正形成合力。

 

    相关建议

    建议一,近年来民营钢铁企业发展迅速,产量规模已经占全国钢铁总产量的60%以上,是我国钢铁工业向绿色化、低碳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重要力量。建议人民银行督促相关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钢铁企业“白名单”准入力度;用于钢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改造的信贷,不受钢铁行业贷款限额管控;对绿色低碳环保项目评审时,以企业综合还款能力代替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并拉长还款期限;在支持民营钢铁企业低碳转型方面,国有大行应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建议二,围绕数字金融,建议金融主管部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与数字化水平较高的钢铁链主企业开展数字金融合作,根据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与企业联合开展数字建模,推进多场景数字金融试点,提升金融服务精准性和民营钢铁企业数字化融资便捷性。同时,继续加大对钢铁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支持,结合企业实际业务需求,适当提高单户融资额度。

    建议三,围绕科技金融,建议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聚焦绿色低碳、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科技金融支持钢铁行业科技创新项目清单,为金融机构提供参考依据。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支持钢铁企业专班,与重点钢铁企业共同探索科技金融应用场景,推进试点示范。金融机构单列科技型企业贷款的信贷规模,实施优惠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在授信审批、激励考核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研究建立科技型企业贷款尽职免责负面清单机制。

    建议四,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后,在各级发改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支持配合下,钢铁行业节能减碳、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的升级改造得到了有力支撑。考虑到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实际需求,结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研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问题,研究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问题”的会议精神,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延续碳减排支持工具、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继续支持钢铁等传统行业改造升级。

    建议五,建议金融机构加强与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协同,做好相关部门的政策承接,促进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低碳改造升级等项目融资有效落地,切实支持钢铁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