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典型的以钢铁为支柱产业的老工业城市,唐山承担着保障国家精品钢生产供应任务,实现碳达峰目标,要统筹考虑老工业城市自身绿色低碳转型的迫切需求,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能源转型与产业转型为核心抓手,全面推进工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等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行动,探索出老工业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新路径。
聚焦唐山碳达峰试点打造“老工业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示范区、钢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环渤海地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的总体定位,提出推动钢铁行业尽早达峰、提升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其他重点工业低碳转型、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城乡建设低碳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等七大重点任务。
(一)推动钢铁行业尽早达峰
1.大力推动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推动钢铁绿色转型,推广国家、省制造业先进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目录,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改造。严控钢铁项目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产能置换相关政策,对在建钢铁项目能效水平低于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建立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为依据的产量约束机制,探索实施钢铁行业以污控产、以煤定产。
2.持续优化钢铁企业布局。推进钢铁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构建集团化管控、市场化运作、国际化发展的高效运行机制,构建以大型钢铁企业为支撑、新优专特企业为补充的梯次发展格局,提升全市钢铁产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形成以首钢(京唐、迁钢)、唐钢两家大型钢铁集团为主导,沿海、迁安、滦州、遵化(迁西)4大片区为支撑,8家产能规模达到500万吨左右的地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为重点的“248”钢铁产业格局。全面实施沿海、迁安、滦州、遵化(迁西)四大钢铁产业片区的低碳提升路径,加快钢铁企业整合搬迁项目建设。
3.建立健全产能产量“双控”机制。严控钢铁行业产能和产量规模,积极引导钢铁企业摒弃以量取胜的粗放发展方式,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进存量优化,合理控制粗钢产量。严格执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2021〕46号),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产能置换。加快限制类工艺装备产能置换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先进产能占比。
4.构建废铁废钢回收利用体系。制定《唐山市废钢铁回收管理办法》,在市域范围内打造回收、加工、配送、流通体系,建立废钢废铁分级回收网络,按照回收归类标准制定废钢铁资源价格调控机制。建立废钢铁物流专管机制,制定废钢加工行业准入标准。到2030年,全市钢铁行业平均炼钢废钢比达到20%以上。
5.推进电炉短流程炼钢产能替代。构建电炉钢产能置换比例优惠、电费优惠、停限产减免等有效促进发展短流程炼钢的相关政策引导机制。大力推进大型钢铁企业实施电弧炉炼钢产能置换高炉—转炉长流程产能。以首钢京唐等行业龙头企业为试点,建设高富氧炼铁、短流程炼钢示范工程。到2025年,电炉钢占比较2022年提高三个百分点以上。
6.加快钢铁产品提质上档。按照一企一策,支持精炼、冷轧、短流程项目建设,鼓励发展高铁用钢、汽车用钢、造船用钢、建筑用钢、模具钢、高速工具钢、电工钢、高级管线钢等高端材料,提升优质特殊品种钢材比重,强化量大、面广优势产品质量稳定性,打造“金字塔”型产品结构。
7.全面提升钢铁行业能效水平。推进氢基竖炉直接还原铁等非高炉炼铁等低碳冶金技术示范,推广铸轧一体化、低温轧制技术等炼钢、轧钢节能减排工艺技术;鼓励钢焦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提高高炉炉料球团矿配比,推进富氢碳循环高炉冶炼、高炉“低焦比、高煤比冶炼技术”应用,强化能源管理的信息化、集约化。加快实施装备升级改造项目,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重点推进东华钢铁、港陆钢铁、东海钢铁、鑫达钢铁、荣信钢铁、松汀钢铁等企业产能减量置换、装备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加快推广应用高温超高压及以上参数煤气发电机组,提高煤气发电、高炉煤气余压发电TRT(含BPRT)、烧结炼钢轧钢工序余热发电、干熄焦发电等设施发电效率,到2025年,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到2030年,实现高转长流程钢铁企业平均余热余能自发电率超过60%。
8.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以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等工业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培育和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促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绿色化高效利用。到2030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
9.持续推进钢铁产业智慧低碳制造。全面推进钢铁产业与新一代工业物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建设,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构建企业、行业层面的“碳大脑”系统,加强碳资产管理。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创建钢铁企业网络化协同管理应用平台。重点推进河钢唐钢新区数据中心,首钢迁钢、首钢京唐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二)提升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深化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实行用能预算管理,按照省里部署推行能耗产出效益评价,严控高于全市能耗强度控制目标的项目审批。实施节能诊断服务行动,针对重点行业的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等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推动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转变。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探索建立以指标分配、数据核查、效益评价、指标交易、能耗预算、能耗预警为重点的“六位一体”管控体系,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加快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并逐步覆盖年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环保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完善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强化人员力量保障。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根据河北省发布的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导向目录,实施节能、节水和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及示范项目。围绕我市炼钢炼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合成氨等重点领域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逐行业逐企业、逐生产线开展存量产能能效核查,按照“整体推进、一企一策”的要求,制定节能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和企业具体工作方案,实施高耗能企业节能降碳工程。到2025年,炼钢炼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合成氨四大重点领域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全面退出,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30%;到2030年,重点行业整体能效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于不能按期改造达标的项目进行淘汰。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全面落实国家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新建高耗能项目重点用能设备要达到一级能效。鼓励企业以电机、风机、变压器、工业锅炉、压缩机等主要用能设备为重点,研发和推广应用高效加热、节能动力、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工业节能装备,低能耗、模块化、智能化污水、烟气、固废处理等工业环保装备,源头分类、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等工艺技术装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打造全市钢铁、装备、建材等重点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港口大数据中心。鼓励数据中心企业与风电、光伏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优先支持可再生能源用电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数据中心建设。加大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全闪存、液冷技术、间接蒸发冷却机组等绿色节能设备应用,鼓励数据中心回收余热供暖。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不超过1.3;到2025年,绿色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4,争创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
(三)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削减煤炭消费,控制钢铁电力、煤化工、建材等主要行业煤炭消费量,全领域、全过程压减工业燃煤,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执行煤炭消费减(等)量替代政策,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必须按要求落实煤炭消费指标。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持续推进3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确保改造后单位供电煤耗达到300克标煤/千瓦时。严控新增煤电项目,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等容量置换建设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合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25年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下降10%;2030年进一步下降。
2.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构建“风光水火储氢氨”多能互补新能源格局。加快提高丰南、滦南、曹妃甸、乐亭等县区风光发电规模,建设冀东地区重要滨海风电基地。以玉田、迁西、丰润、遵化、滦州、迁安等县(市、区)荒山荒坡为主要用地,全力打造我市北部山区集中式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推动玉田、曹妃甸、丰南、乐亭、迁西等5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打造北方储能之城。因地制宜,统筹余热资源与周边区域热力需求,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实现余热综合高效利用。结合国家电网特高压输电通道的规划建设,新建唐山西—天津北500千伏电力通道,增强唐山电网外部绿电入唐通道输送能力,谋划研究张家口到唐山、承德到唐山、蒙东地区到唐山绿电输送通道。推动多能互补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建设,扎实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强电网的调度,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到2030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4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左右,年绿电发电量达196亿千瓦时,年外购绿电达80亿千瓦时,有力提升唐山地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为全省实现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贡献唐山力量。
3.积极发展氢能。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发展。制氢环节,充分利用丰富的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化焦炉煤气、化工尾气变压吸附制氢工艺,降低制氢成本,加速推广工业副产氢纯化技术及应用,打造全国工业副产氢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大力开发绿氢,积极利用太阳能、风能等绿能资源,布局光伏制氢、风电制氢等绿电制氢项目。储运环节,提升氢气的储存运输能力,积极发展低温液态、固态、有机氢载体等技术应用,推进高效、智能氢气输送管网的建设和运营,形成多元化氢气储运格局。加氢环节,适度超前布局,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探索与油、气、电多站合一,并配套高标准休闲驿站的建设模式。鼓励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加氢设施。用氢环节探索氢能在工业生产、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众多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港口、化工园区、示范线路等重点领域氢能重卡氢能叉车、氢能牵引车、氢能船舶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致力于打造两区两线(海港经济开发区和迁安市两个氢能示范区,迁曹线唐港线两条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线)示范区域,建成加氢站30座以上,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2000辆以上。到2030年,掌握高效低成本的氢气制取、储运、加注和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建成加氢站58座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实现加速增长。
4.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持续控制交通领域成品油消费,加快推动交通领域燃料替代,实施以电代油、以氢代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效能。推进非常规天然气资源有序开发,强化高炉制气、生物天然气等工业制气,推动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加强天然气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在LNG接收站、电力负荷中心等区域合理布局、适度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支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提高系统调峰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到2030年,油气消费占比控制在15%左右。
(四)推动其他重点工业低碳转型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重化工行业向沿海临港地区适度集聚,推动建材行业向资源富集地聚集,推进水泥、焦化等行业兼并重组。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聚焦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推广国家、省制造业先进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目录,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改造。严控“两高”项目新增产能,严格执行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产能置换相关政策:对在建“两高”项目,能效水平低于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培育发展绿色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大数据中心等绿色新兴产业。建立以污染物排放为依据的产量约束机制,探索实施焦化、水泥等高碳行业以污控产、以煤定产。
2.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严格落实国家石化化工产业布局规划和政策规定,有序推进旭阳炼化一体化、富海石化多元化原料制烯烃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曹妃甸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等重大石化项目,合理控制煤化工、煤制油气等行业产能,打造以有机原料和合成材料为主体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为特色的世界一流绿色石化产业基地。推进原料结构调整,设立严格的煤炭准入标准,禁止分散用煤和高硫煤等劣质煤作为原料进入我市,逐步采取天然气、焦炉气、绿氢等清洁能源作为原料用于合成氮、尿素、甲醇等产品制造。转变行业用能方式,逐步淘汰燃煤锅炉,推动太阳能、风能、氢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替代。推进煤炭与新能源协同发展,支持在土地资源较好的煤矿区发展新能源,推进新能源与煤炭清洁高效耦合利用。推动化工与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优化技术工艺路线,提升产品催化剂效率,加强废物综合利用。鼓励企业节能升级改造,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推广应用电解技术、余热回收技术、蒸发干燥技术、煤炭热解技术等低碳节能技术。
3.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控行业新增产能,加强水泥、玻璃、陶瓷等产能控制,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减量置换,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比例,严禁批小建大、批建不符,坚决遏制违规新增产能。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行时间。开展水泥、玻璃、陶瓷等企业能效对标,对单位水泥熟料生产煤耗大于3级能耗限额的企业实施高效节能技术改造。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全面推动余热余压利用,鼓励使用立磨、辊压机终粉磨、联合粉磨等高效粉磨技术。鼓励工业废料替代原料,提高矿渣、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利用量,鼓励推广尾矿、建筑垃圾一体化回收处置和再利用生产新型建材技术,积极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应用。依托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构建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混凝构件、新型建材于一体的全产业链。
(五)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全域公路绿色低碳运输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加大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支持推广力度,推动公路运输工具装备能效水平持续提升。以创建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为契机,持续推进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市物流车辆等电动化进程,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新采购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氢燃料电池重卡推广应用,夯实氢源基础,建立工业副产氢为主、可再生能源制氢为辅的多元制氢体系,搭建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场景。积极探索油电混合、氢燃料、氨燃料、甲醇等动力船舶应用。推进低碳作业装备应用,加快淘汰老旧港口作业机械,大力推广港作机械和运输装备应用电能、氢能等绿色能源,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加快船舶受电装置改造,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力争2025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例达100%,唐山港使用电能、氢能等绿色能源的港作机械和车船数量达到50%以上,50%以上码头具备岸电供应能力,港口5万吨及以上专业化泊位(不含危化品泊位)岸电覆盖率达到80%,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在满足来港船舶使用需求条件下应接尽接。
2.推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发展低碳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推进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主要采用铁路水运、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等绿色运输方式。加快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空陆等多式联运,推广跨方式快速换装转运标准化设备。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发展共同配送、统仓统配,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效率,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体系。推进自行车、步行道慢行系统建设。到2025年,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保障规划实施与生态保护要求相统一、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海域等资源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效率。推动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清洁能源应用和智能控制新技术与新设备。打造全方位充(换)电系统,推进充电桩(站)布局,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交通枢纽、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公交场站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统一充(换)电系统。适度超前布局,加快推进加氢站规划和建设。到2025年,全市公共领域充(换)电站达到500座以上,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总功率达到66万千瓦以上,推广应用电动重卡30000辆以上;到2030年,电动重卡保有量实现倍增。
(六)推进城乡建设低碳发展
1.推进城乡建设低碳转型。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唐山。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严格建筑拆除管理,杜绝“大拆大建”。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在建成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积极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应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建设绿色低碳城镇、绿色低碳社区。
2.提升建筑绿色节能水平。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为依托,因地制宜实施适合本地的建筑节能改造方案。按时、保质、齐量完成省下达的既有建筑节能指标与配套项目,推动老旧小区、办公场所绿色升级改造。从严实施建筑节能标准,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节能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加快发展近零能耗建筑,积极发展零碳建筑、零碳区域建设。加快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3.加强清洁能源利用。鼓励可再生能源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开展整县屋顶光伏开发试点。加快发展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应用技术,推广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推动供暖管网改造与清洁能源利用,推行多热源联网转型,健全多能源互补供热体系,积极探索工业余热、太阳能、地热等低碳供热技术,促进清洁供热高质量发展。
4.推进农业农村低碳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绿色低碳住房建设试点,推进既有农村住房节能改造。优化农村用能结构,鼓励采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清洁取暖方式。持续深入推进农业生产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建立健全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农业农村金融制度,“三农”资金利用要与化肥农药减量、秸秆利用、地膜回收、清洁能源利用等相关联。
(七)发展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以钢铁、焦化、铸造、建材、化工、工业涂装、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行动,实施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降碳减污。推进园区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推广集中供气供热,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全面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搭建公共基础设施和物质流管理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到2030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2.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我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围绕钢铁、建材、石化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创建;力争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重点企业全部达到绿色工厂标准。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95%;到2030年,综合利用处置率进一步提高。
3.推进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合理布局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支持金属冶炼等龙头骨干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大型一体化废钢铁、废纸、废旧轮胎、废塑料等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中心。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培育新型商业模式。以铅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为重点,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积极推进退役动力电池、风电机组叶片、光伏组件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促进机电产品、工程机械等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提高再生塑料在汽车、电器电子、纺织等领域的使用比例。支持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小微企业入园发展。到2025年,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比2020年增长10%以上;到2030年,比2025年增长8%以上。
4.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范细化垃圾分类标识,推进现有不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按规范建设有害垃圾贮存点。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域覆盖,合理布局飞灰处置设施建设,至少建设1座飞灰填埋处理设施。加快关停全市1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持续开展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综合治理,实现岸滩、入海河流和海洋垃圾常态化防治。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稳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加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60%以上。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