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布。与此前实施的2022年版清单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事项数量由117项缩减到106项。
从2018年我国首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出台到现在,共经历四次修订,清单事项数量由2018年的151项压减至目前的106项,压减比例约30%。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