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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聚广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除尘灰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出处:山西立恒集团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2 16:10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本项目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本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乡社会公众公告,以便公众更好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曲沃县聚广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除尘灰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曲沃县生态工业园区内,占地面积26450m2,总建筑面积11845m2。主要建设内容为年利用钢铁含锌灰7万吨生产纳米氧化锌5000吨。配套新建火法车间、湿法车间、原料贮仓、室外罐区、化验区、办公生活区配套给水、排水、供热和消防系统和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循环系统以及工业固废处置措施等。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由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

1、废气: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的尾气污染。

2、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噪声,噪声源有软土地基处理时有打桩机、钻孔机、真空压力泵等;路基填筑时有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平地机等。

4、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弃土、渣土、施工剩余废物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曲沃生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外排废气有组织工艺废气以及原辅料储存过程的无组织挥发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回转窑烟气和蒸氨干燥工段尾气和煅烧炉烟气。回转窑烟气经布袋除尘后经烟气脱硫脱硝后经15m高排气筒排空,蒸氨干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废气经水浴除尘后30m高排气筒排空,煅烧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CO2,经布袋收尘后经30m高排气筒排空。

其他无组织废气,在采取密封装卸、设置回收装置等防控措施后,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较小。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经处理达标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企业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回转窑炉渣、蒸氨中浸取渣、氧化过滤渣、置换过滤渣等,回转窑炉渣运至立恒钢铁厂回炉利用,蒸氨中浸出渣、氧化过滤渣、置换过滤渣全部运至火法造粒工段利用,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1、噪声: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在居民集中路段作业;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型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物,以阻隔施工噪声。

2、扬尘: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设置工地围挡,加强防尘效果;采用洒水等办法降低施工粉尘的影响;工地内设置洗车池,防止车辆将工地的泥土带到外面道路,形成二次扬尘;对材料临时堆放场所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

3、废水: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或排入市政管网,应作隔油隔渣沉淀处理后回洒于施工场地用于抑制扬尘;机械设备保证完好,防止泄漏油,并控制施工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

4、固体废物:项目弃土,渣土运至指定地点堆放;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曲沃生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①加强生产管理;②采取密封装卸、设置回收装置以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③回转窑采用布袋除尘,干燥机采用水浴除尘,煅烧炉采用布袋收尘。

3、固废:回转窑炉渣运至立恒钢铁厂回炉利用,蒸氨中浸出渣、氧化过滤渣、置换过滤渣全部运至火法造粒工段利用,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4、噪声: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放置于隔声间内,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曲沃生态工业园区内。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条件下,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环境风险可控,评价认为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简本以及补充信息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若公众想要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联系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的名称:曲沃县聚广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总   联系电话:  1390343106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评价范围内的村庄人员及政府人员等,调查内容主要为:被调查人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感觉、本工程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和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公众告示制度,采取公示、发放免费调查问卷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个人或单位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并索取报告简本(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