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能源函[2011]11号《关于对山西立恒钢铁有限公司焦化置换产能确认的函》,同意将山西博大集团焦化有限公司40万吨/年、山西惠通达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年及临汾市人民政府所掌握的45万吨/年产能配置给山西立恒钢铁有限公司,晋经信能源函[2011]14号《关于同意山西立恒钢铁有限公司开展焦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函》文件,同意山西立恒钢铁有限公司开展置换建设符合焦化产业政策和省市焦化规划的炭化室高度6m以上捣固型焦化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产能控制在145万吨/年以内。
2015年3月17日,山西省环保厅以《关于<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45万吨焦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函[2015]256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我公司对“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45万吨焦化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一、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2012年8月~2012年11月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西省曲沃县高显镇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朋
联系电话:13935771032
电子邮箱:zhaopeng-21@163.com